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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古代为什么有重视历史的传统?

类别:传统常识 | 来自:网络整理 | 发布时间:2018-07-05 | 人气值:

  在世界各文明古国中,像中国这样重视历史的国家绝无仅有。这当然不是偶然的,也不仅仅是一个文明程度的问题。要说历史悠久,中国不如埃及、巴比伦;就是记录历史的主要手段——文字,中国也不拥有最早的发明权。但是,古代中国对历史的重视程度,不仅是其他国家所望尘莫及,也出乎今天大多数人的想象。

  

  根据甲骨文的卜辞判断,在3000多年前的商朝就已经有不同类型的“史”,他们显然有不同的分工,负责记录或保管不同的内容。西周和春秋战国时数以百千计的大小诸侯国,都设有专职的史官。从秦朝开始的中央集权制政权,史官和负责收藏保管史料的机构是中央政府必不可少的建置。为了传承历史,保存书面以外的记忆,保证史官的素质,史官往往家传世袭,如《史记》的作者司马迁与他父亲司马谈就是两代史官,《史记》也是父子两代的积累。史官内部有明确的分工,自先秦以降就有“左史记事,右史记言”的说法,即对君主的言论和行为分别由不同的史官负责记录,以便尽可能保持完整和专一。在长期的延续过程中也形成了严格的制度。如规定史官可以随时记录君主的言行和相关的事件,然后直接投入一个密封的柜子,要等到这位君主去世后,才能打开柜子,将原始记录用于编纂该君主的“实录”。君主生前不能查阅自己的原始记录,也不能看史官整理的初稿。

  

  中国历代形成的史书、史料之多,是世界之最。由清朝官方编纂、皇帝亲自审定的典籍汇编《四库全书》中,“史部”是四部之一,都是直接的史料或纯粹的史书,在其中“经”、“子”、“集”三部中实际也有大量间接的史料。

  

  中国的史书覆盖全部领域,从一个朝代、一个割据政权、一个行政区域(郡、县、州府、道、路、省、厅等),到一个乡、镇、村,以至寺庙、山水,无不编写自己的历史。帝王将相有传,平民百姓稍有地位或财力也会找人写传或自己作传,家族谱牒更是童叟无欺,有名必录。除了国家大事、忠孝节义、嘉言懿行,诸如诸子百家、文学技艺、货殖游侠、释道神仙、医卜星相、九流三教,凡是曾经存在过的人和事,鲜有不被载入史书者。所以,不论我们要找哪一方面的史料,在中国的史料库中都不会落空。

  

  历史在古代中国所起的作用,一定程度上等同于对神的崇拜和对某种宗教的信仰

  

  任何传统的形成都有一个较长的过程,并且有其必然的原因,中国历史传统也不例外。在人类的早期,无论哪一群体、哪个民族,都要经过一个对自然或超自然力量的崇拜,产生自己的神话。也往往会产生巫术、占卜、祭祀或原始的宗教信仰,巫师、祭司等负责沟通人与神之间关系的人具有崇高的地位,而记录他们活动或言论也成为一个部族或群体最重要的任务之一,负有这类任务的人就是原始的史官。早期的巫师与史官大多兼于一人,但随着群体范围的扩大和事务的繁剧,两者逐渐分化。中国黄河流域的部族较早形成发达的农业文明,物质条件的改善和稳定使供养专职的史官成为可能。

  

  同样,由于农业社会的发达,一个部族的人口就会较游牧、狩猎、采集等生产方式条件下形成和维持着的部族拥有更多的人口,也更重视人本身的力量。但人类之间的威慑力毕竟有限,统治者还是不得不借助于天或神的力量。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权威,统治者总是将自己打扮成天或神的代表。所不同的是,在有些群体,神被直接当作统治者;而在另一些群体,统治者被当作神的代表。中国的华夏诸族显然属于后者,所以在古代没有形成系统的神话,至多是一些半神半人的英雄,并且逐渐让位于代表了天意或天命的人物。开天辟地的盘古,创造人类的女娲,移山填海的精卫很快让位于有具体事迹的黄帝、尧、舜、禹,就连黄帝乘龙飞升的结局也为禅让等经过美化的人事所取代。周人的先祖后稷,传说是他母亲在一个巨人的足迹中受孕的,这只是对早期群婚制残余的一种美化。

  

  “溥(普)天之下,莫非王土;率土之宾,莫非王臣”的理想,“君权神授”和“天人感应”的观念,都赋予记录君主言行和祭祀、军事等大事的史官最神圣的使命——他们所记录的实际是天意,是天命的体现。如果有半点不实,那就是曲解了天意和天命,就是欺天。正因为如此,历史在古代中国所起的作用,一定程度上等同于对神的崇拜和对某种宗教的信仰。天或神的意志通过天象、祥瑞、灾异传达给人类社会,或者直接给予人类庇佑或惩罚,又由获得它们充分授权或信任的君主加以执行。史官的作用不仅在于记录以君主为核心的事实,而且扮演着沟通天人之间的角色——因为只有他们如实地记录了天意、天象,上天的意图才能让人们了解。离开了他们的记录和解释,普通人不可能从某种孤立的现象或事件中了解天意,即使那些人有幸在现场,或耳闻目睹,亲身感受。对于后人来说,史官的记录更是他们了解天意的唯一来源。所以,史官实际上类似早期的巫师或祭司,或者是宗教中的高级神职人员。

  

  由于普遍都害怕不良的历史记录会给自己的余生或后代带来“恶报”,客观上也增加了古人对历史的敬畏

  

  早在先秦时,就出现了坚持记录事实的史官的典型。例如,公元前607年,荒淫暴虐的晋灵公引发了晋国的内乱,他为将军赵穿所杀,而当时担任正卿(首席大臣)的是赵盾。内乱平息后,太史董狐记下“赵盾弑其君”(赵盾以臣子的身份谋杀了他的君主),并在朝廷公开宣示。赵盾认为这不是事实,董狐反驳说:“子为正卿,亡不越境,反不讨贼,非子而谁”(你作为正卿,逃亡时尚未走出国境,返国后又不惩治凶手,不是你又是谁呢)赵盾无言以对,但也不敢对董狐有所不利,因为他明白董狐的精神支柱是什么。公元前548年殉职的齐国太史兄弟的事迹更为惨烈:齐庄公因与大臣崔杼之妻私通,被崔杼指使部下杀死,另立齐景公为主。事后这位太史记下“崔杼弑其君”的事实,被崔杼所杀。太史的两位弟弟相继作同样记录,相继被杀。太史的三弟依然这样记录,崔杼无计可施,只能就此罢休。南史氏得知太史接连被杀,惟恐齐国的历史中断,准备去续写。途中听说已经有人如实作了记载,才放心地回去。这一切已经远远超出了一般的职业道德,而是基于神圣的使命感,这才是董狐、齐太史兄弟和南史氏视死如归的根源。而赵盾之所以不加害于董狐,崔杼最终不敢继续杀害太史的三弟,并不仅仅是慑于他们的人格力量,而是害怕违背天意,丧失天命,得到天谴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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