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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稹简介,元稹与崔莺莺(2)

类别:名人故事 | 来自:网络整理 | 发布时间:2015-03-10 | 人气值:

  裴淑(字柔之)是新任涪州(今重庆市涪陵区)刺史裴郧的女儿。裴郧由长安赴任,先到兴元府报到,欢迎宴会期间,元稹和裴淑一见钟情,遂与之结婚。裴淑也不是一般的女子,她有才思,工于诗,与元稹很“般配”。元稹在兴元府“乐不思蜀”,直到他同裴淑的孩子元樊满了三个月后才动身返回通州任上。

  

  言而无信 只恋不娶

  

  元稹与唐代女诗人薛涛的姐弟恋,更可以看出元稹对于感情的态度。

  

  元和四年,元稹任东川监察御史的时候,听说成都有一位才貌双全的女校书,名叫薛涛,很是仰慕。后来在朋友的安排下与薛涛相识,很快被薛涛的诗才所倾倒。他们互相走笔作诗,唱和往还,独身的薛涛渐渐钟情于这位风流才子。但是,元稹在认识薛涛的第二年,就被贬为江陵府士曹参军,因而与薛涛分别。

  

  元稹被贬江陵后,薛涛在《赠远》诗中有“月高还上望夫楼”的句子,显然薛涛已经把元稹当作了自己的丈夫,对他蕴含着炽烈的爱恋之情,表明他们的关系已非同一般。但是,元稹根本没有娶薛涛的意思。原因有三:第一,与薛涛热恋的时候,他已是有妇之夫,不能再娶;第二,两人的年龄悬殊过大。当时元稹才三十出头,而薛涛已经四十一岁了;第三,薛涛是乐籍出身,实际上是一个风尘女子,社会地位低下,对元稹的仕途根本没有帮助。如果说前两个原因是客观原因的话,那第三个原因才是元稹不娶薛涛的主观原因,也是最致命的原因。

  

  元稹离开薛涛的时候,他的妻子韦丛已经去世,如果他真想娶薛涛为妻的话,这是一个机会。但元稹并没有娶薛涛,而是娶了安仙嫔。元和九年,安仙嫔去世后,老天爷又给元稹迎娶薛涛的机会,但元稹还是没有娶薛涛,而是在元和十年娶了裴淑为妻。因此,在元稹的骨子里,他根本是不会娶薛涛为妻的。

  

  问题是,你不娶人家也就算了,元稹在离开薛涛的时候,曾经信誓旦旦地承诺,有机会一定要来接薛涛。他的承诺,让痴情的薛涛苦苦等待,等了一年又一年,最终也没有结果,以致终身未嫁。

  

  长庆二年(822年),元稹被贬为同州(今陕西大荔)刺史,长庆三年改转越州(今浙江绍兴)刺史兼浙东观察使。

  

  这时,元稹与薛涛分别已经十多年了,已过不惑之年的元稹忽然旧情萌发,颇有意想把多年未见的薛涛(其时已年过半百)接过来“叙旧”。恰巧,他遇见了浙东名妓刘采春。刘采春是伶工周季崇之妻,当年也40岁左右,风姿绰约,正随着其夫在浙东演出。刘采春擅长唱歌,既能作曲,还会写诗,元稹立刻被迷住了,薛涛自然被抛在脑后。他开始与刘采春频繁交往,并作诗赠给刘采春。元稹迷恋新欢,忘弃旧好,与刘如胶似漆。元稹曰:“她诗才虽不如涛,但容貌佚丽,非涛所能比也。”

  

  大和三年(829年),元稹再入朝任尚书左丞(四个月)。大和四年正月,元稹自尚书左丞检校户部尚书,兼鄂州刺史、御史大夫、武昌军节度使。诏命下,其妻裴淑不乐,元稹以诗相慰,淑亦以诗答之。元稹《赠柔之》:“穷冬到乡国,正岁别京华。自恨风尘眼,常看远地花。碧幢还照曜,红粉莫咨嗟。嫁得浮云婿,相随即是家。”

  

  大和五年(831年)七月二十二日,元稹暴卒于武昌军节度使任所,终年五十二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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